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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人事室公告

為維護辦公紀律,重申不得於上班時間離開辦公場所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並請各機關加強宣導及查察,請查照。

{{ $t('FEZ002') }} 人事室|

茲有民眾陳情反映,本府有部分員工於上班時間內離開辦 公場所,至本市政大樓地下2樓從事非公務行為,有損本府 同仁為民服務之形象,爰請各機關加強宣導改善,並將辦 公紀律列為本機關或對所屬機關員工勤惰管理之查察重 點,另本府亦不定期至各機關實施查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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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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