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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2

111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 $t('FEZ002') }} 註冊組|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11031日移署移字第11101214432函辦理。

二、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報名期間:自112年2月20日(星期一)至112年3月20日(星期一)完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連同應檢附文件,

             於112年3月27日(星期一)前寄至移民署,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2年5月底。

()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核發獎項及金額:

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3萬元不等獎助()學金。

三、請貴校協助推薦及鼓勵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完成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含申請表及

               相關 佐證資料)至移民署(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 號,移民事務組王郁婷科員)彙辦,有關系統申請開放期間或如有其他異動,將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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