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官室|
寒假將要來臨,適逢春節等連續假期,民國 93 年次(含以前)出生的男子,如果要出境,應經事先申請核准。
役政署指出,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 48 條及「役男 出境處理辦法」第 4 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 出境應經核准,112 年 1 月 1 日起,民國 93 年次男子已達法 定兵役年齡,具有役男身分,依法尚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 出國應經核准;不過,若於役齡前的 18 歲之年 12 月 31 日 以前出境,出國並不需申請核准。
內政部役政署業建置「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 統」(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受理役男線 上申請短期出境,欲出國之役男,請儘早於出國日 3 天前完 成出境之申請,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 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 1 個月內可多次使用 通關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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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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