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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簡章】112國中藝術才能(音樂、美術及舞 蹈)班新生暨轉學生聯合招生鑑定簡章

{{ $t('FEZ001') }} 特教組

{{ $t('FEZ002') }} 教務處|

一、報名資格:設籍本市之國民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及國民中學七、八年級學生。(招生學校及各校名額請詳閱簡章)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音樂:112320日(星期一)至321日(星期二)於市立仁愛國中報名。

()美術:112328日(星期二)至329日(星期三)於市立金華國中報名。

()舞蹈:112330日(星期四)至331日(星期五)於市立北安國中報名。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概不受理。

四、本市藝術才能班招生人數依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修正條文第六條規定,112學年度調降為每班2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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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2-23|

{{ $t('FEZ005') }} 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