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訓育組|
一、依據:
(一)市政白皮書計畫工作重點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度工作計畫。
(二)臺北市112年度中華民國高中學生新加坡訪問團實施計畫。
二、主旨:促進中華民國與新加坡兩國高中學生語言、文化、生活習慣及友誼之交流。藉由跨國跨校的學生互訪交流活動,提供學生學習成長之機會,以拓展國際視野,培養地球村的世界觀。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外交部。
四、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暨家庭教育中心。
五、承辦單位: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六、訪問國家:新加坡。
七、出訪日期:112年7月13日(四)至7月22日(六)止,共10日。
八、來訪日期:112年11月底至12月上旬,共10日。
九、訪問內容:
(一)拜會新加坡文教機關(華僑中學、萊佛士書院、維多利亞初級學院、國家初級學院、淡馬錫初級學院)及我國駐外單位。
(二)新加坡家庭接待活動。
(三)學校課程:包括一般英文、新加坡多元文化、隨班上課及社團活動。
(四)參觀新加坡文化經濟建設及遊覽新加坡風景名勝。
(五)參加其他活動。
十、團員對象:高一學生。
十一、團員名額:正取12名,備取2-3名。
十二、團員資格:
(一)品學兼優、身心健康,並具有正確國際觀念及學習精神者。
(二)通曉英語且具才藝者優先錄取。
(三)能符合新加坡學校服儀規定者:
髮式、服裝以清新簡單、適合學生為原則,頭髮不可染、燙,不可留鬢角、蓄鬍或蓄髮,不得有奇特怪異之造型,身上不配戴戒指、項鍊、手環及其他類似配件。
(四)111年9月1日迄今未受小過以上之處分,出發前犯過即取消資格。
十三、甄選條件:
(一)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總成績:30%(平均70分以上始可報名)。
(二)111學年度第1學期英文成績:30%(平均70分以上始可報名)。
(三)才藝表演及英語表達:40%。
(四)缺曠課及警告記錄:缺曠每節扣甄選總分1分;警告每次扣甄選總分2分。
(五)額外加分10%:其他優異表現能提出證明者(ex.市級或全國級競賽成績)。
十四、甄選方式:

(二)甄選說明如附件5,由甄選委員會辦理,3月29日(三)12:10~14:00假圖書館會議室舉行才藝及英語評比(甄選時間會因報名人數多寡略作調整)。
(三)04月07日(五)16:00前公告錄取名單。
十五、參加費用:臺灣-新加坡來回機票約新台幣19,000元。(含兵險、機場稅及保險等,以實際招標金額為準,多退少補。其餘住宿、參觀等費用皆由新加坡政府及接待家庭贊助。) (另需自費部分:辦理護照、製作團服、零用金等。)
十六、參加義務:
(一)須擔任接待家庭接待新加坡來訪學生(112年11月底至12月上旬)無償提供其食宿,且替所接待之新加坡來訪學生購置學校制服(項目包含:運動外套(1)、制服長袖上衣(2)、制服冬季長褲(1)、運動長袖上衣(2)、運動長褲(1),費用約新台幣3,000元)。
(二)皆須繳交心得寫作一份1000~1500字之電子檔,於112年7月28日(五)前繳交至各校的帶隊師長。
(三)皆須參加藝文競賽,項目如散文、新詩、繪畫、攝影等;因繪畫紙張及工具攜帶出國較不易,可回臺後於預定時程內繳交,但須事先和各校帶隊老師領取「繪畫報名表」並繳至各校的帶隊師長,再由各校帶隊師長繳至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負責師長。詳細資訊,請參考藝文競賽實施計畫。
十七、經錄取之學生出國前均需參加相關國際禮儀及安全講習。參訪及接待表現優異之學生發予證明書,若違反校規或有損國家形象者將加重處分。
十八、經錄取之學生無正當理由退出訪問團者,應負擔所有衍生相關費用並加做愛校服務3次。
十九、本活動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會有中止招生計畫及參訪之可能。相關退費事宜依旅遊局公告之旅遊等級、退費標準及招標契約規範辦理。
二十、若有任何問題,請洽學務處訓育組楊心怡組長,聯絡電話2732430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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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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