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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公告本校112學年度第3次國中代理教師甄選簡章(第2招,國中特殊教育、國中童軍)

{{ $t('FEZ002') }} 人事室|

一、報名資格:

   (1)具有該類科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

   (2)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本科系或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

二、報名日期:

1128月10日(星期四)08:00至11:00止至本校人事室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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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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