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據本校111學年度第15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辦理。
二、國中特殊教育科代理教師:從缺。
三、國中特殊教育科代課教師:陳○妮(A22499****)。
四、代課教師錄取人員請於112年8月29日(星期二)14時前,
攜帶全部學經歷有關證件正本並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得後補)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期以棄權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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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8-29|
{{ $t('FEZ005') }} 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