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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臺北市立和平高中113學年學測陪考與應考的叮嚀(0117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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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和平高中113學年度學測陪考與應考的叮嚀

【看考場】(最新更正)

113.1.19()下午14:00-16:00開放進教室察看考場考場玄關有「試場分布圖」,試場(教室)外會有座位表。 若有任何問題,考生請依試場分配表所列之電話與該考區承辦大學連絡,或與大考中心聯絡,電話為 02-23661416 608

【考場人數】

本校393位考生考區分配於和平高中40位考生於自選考區考試

【應考及陪考提醒事項】

  1. 每間試場人數36人。
  2. 開放家長陪考,不再製發入場識別證,進入考(分)區無須查驗身分。
  3. 考生自主配帶口罩。
  4. 考生請於考試教室自習,節間休息與中午用餐亦請於考試教室。
  5. 和平考生服務隊設置於活動中心一樓圖書館,由教職與服務學生提供協助。考生服務處可代為寄存學生手機(上午8:20)
  6. 家長休息區規劃於活動中心四樓,為各校共同使用,安排折疊椅供家長運用(和平考場有師大附中、延平高中、永春高中及秀峰高中考生共同應試)
  7. 考生考試務必携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若未攜帶,務請親友於時間內補送至試務辦公室,以免減扣成績。
  8. 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包括: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健保卡(學生證不行)、駕駛執照、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護照或居留證(詳細請見5大應考提醒)
  9. 若考生屬COVID-19 篩檢陽性或確診,外出與應試時請全程佩戴口罩,並請至原編配之考(分)區試場應試。若有持續咳嗽、因呼吸道症狀而擤鼻涕等聲響,影響其他考生作答,試務人員將安排調整至備用試場應試。

【看考場】

1.113.1.19()下午14:00-16:00開放查看考場。考場玄關有「試場分布圖」,試場(教室)外會有座位表。 若有任何問題,考生請依試場分配表所列之電話與該考區承辦大學連絡,或與大考中心聯絡,電話為 02-23661416 608

2.副圖檔為准考證號對照考場教室圖

非和平高中台北第一考區考場請詳見以下連結查詢:

https://www.ceec.edu.tw/xmdoc/cont?xsmsid=0I363352927974766861&sid=0N360583024315628197

3.每間試場於考前完成消毒作業,並開放試場教室讓同學家長確認。

 

 

 

【餐盒發放】

家長會為各位考生代訂之餐盒於1/20-22三日11:00起於考生服務處(本校圖書館)發放,請同學攜帶餐券兌換,若餐券遺失請洽服務人員處理。註:考試當日無法再行加訂餐盒。

節間休息以在原試場原座位為原則,中午也在原試場座位用餐。

【學測考程】

【考試用品】                                                                             

請務備妥考試時的必需物品,「有效證件~身分證或健保卡、護照、居留證、駕照」、「2B 鉛筆」、「橡皮擦」、「黑色原子筆」、「透明墊板」、以及「修正液(帶)」。另外,衛生紙手錶(教室無時鐘,常以手機當手錶之同學務必留意)以及直尺圓規三角板、量角器等數學工具。

其他隨身物品:

鐘錶、手帕、衛生紙、耳塞、口罩等相關規定:

1.鐘錶(如:手錶、時鐘、鬧鐘、電子鐘等)不可以有計算、記憶、通訊、傳輸、拍攝、錄影等功能,且不得發出任何聲響或閃光。

2.手帕、衛生紙只能供一般正常使用,不能註記任何文字符號,如因病情需要使用毛巾、大量衛生紙時,須於考試開始前向試務辦公室報備使用。

3.考生穿戴連帽衣服或使用耳塞或口罩或手套或圍巾或非電子式傳統型暖暖包等,須配合監試人員檢查,且以進入試場後不影響辨識面貌為原則。

天冷請同學注意保暖!

近年考生易發生用品問題的狀況如下:

1.忘記帶手錶或當日才發現電子錶不合規定

2.立可帶臨時用完(文具有備份為佳)

3.當日才開封之新筆,筆觸不順反成困擾(新筆先使用2-3天為佳)

4.墊板有圖案,不能使用,但又發現桌面不平整。

不可攜帶入座之物品:

1.具有傳輸、通訊、記憶、拍攝、錄影或計算功能之物品:如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錶類、智慧型手環類、耳機類)、計算機、電子辭典、多媒體播放器材(如:MP3MP4等)、呼叫器、收音機等。

2.任何可能妨害考試公平之書本、物品或紙張等(如:教科書、參考書、補習班文宣品、試題本、詞彙卡、計算紙、標有數學算式或函數或函數圖形的文具或用品等)。

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1.違規處理辦法第12條: 考生未依規定於答題卷之「確認後考生簽名」欄以正楷簽全名,扣減其該節成績【英聽1題分、學測1級分、分科測驗1級分】。

2. 違規處理辦法第6條:考生未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應試,至當節考試結束鈴聲響畢前仍未送達試場或考(分)區試務辦公室者,扣減其該節成績【英聽1題分、學測1級分、分科測驗1級分】。

3. 違規處理辦法第8條第3項第2款:考試開始鈴響後,若發現考生攜帶行動電話未完全關機,不論置放位置,均扣減其該節成績【英聽3題分、學測3級分、分科測驗4級分】。

4. 違規處理辦法第5條第1項:考生於應試時飲食(水)、抽菸、嚼食口香糖等,或未經申請逕行飲水服用藥物,扣減其該節成績【英聽1題分、學測1級分、分科測驗1級分】,制止不聽或經制止後仍再犯者加重扣分。

5. 違規處理辦法第18條:

考生於考試結束鈴聲響畢未停止作答動作(包括擦拭、加黑劃記、增補文字或標點符號、簽名等)者,扣減其該節成績【英聽1題分、學測1級分、分科測驗1級分】

經監試人員制止後仍繼續作答動作者,依下列方式分別處置:

(1)制止1次後仍繼續作答動作者,扣減其該節成績【英聽2題分、學測2級分、分科測驗3級分】。

(2)制止2次後仍繼續作答動作者,扣減其該節成績【英聽3題分、學測3級分、分科測驗4級分】。

(3)制止3次以上仍繼續作答動作,或其他情節重大者,加重扣分或該節不予計分。

【成績查詢】

1.學測的成績可於11322709:00開放查詢

2.成績單將寄至本校,註冊組將轉知學生。考生報名資料填有行動電話號碼者,大考中心將於成績公布當日,發送簡訊通知考生成績。

祝福同學考試順利,心想事成,金榜題名!

全校師生為高三考生祈福、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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