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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113學年度國中部七年級寒假轉入生錄取名單(更新身分證)

{{ $t('FEZ002') }} 註冊組|

一、錄取名單(依持有學區內房屋權狀、全戶設籍與設籍日期先後比序)

(一)黃O語 (F2*****797)
(二)楊O (A1*****231)
(三)簡O呈 (C1*****993)
(四)黃O璿 (F2*****729)

二、錄取生辦理轉學手續

(一)轉出:務必先到目前就讀學校完成轉學手續,並取得下列應繳文件(詳見第三點)。

(二)轉入:自公告錄取名單後,請於11426日(四)至27日(五),每日上午9-下午4,持應繳文件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轉入手續,逾期者視同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三、應繳文件

(一)轉學證明書(含各學期成績)

(二)學籍表

(三)健康記錄表

(四)三年獎懲/社團/幹部服務記錄表

(五)個人公共服務紀錄表

(六)照片1張或照片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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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2-05|

{{ $t('FEZ005') }} 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