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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會考】准考證勘誤事宜

{{ $t('FEZ002') }} 註冊組|

今日(4/11)發下會考准考證,請家長、學生閱讀以下注意事項:

一、 請勿在准考證上劃記任何的記號或塗改,包括電話號碼及通訊地址。

二、准考證資訊(姓名、身分證、出生年月日、照片等)如有誤植,請自行列印、填寫勘誤申請表,並儘速於週一(4/14)放學前繳回註冊組!以利於時限內完成勘誤回報流程。

三、准考證如有遺失或毀損,依據簡章第21頁辦理:考試當天(5/17-18)攜帶考生本人身分證件正本及報名時同式2吋相片一張至考場試務中心申請補發。並請妥為保存,考試結束後不再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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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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