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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公告】113-2高三學期缺課達三分之一名單(第一次結算)

{{ $t('FEZ002') }} 註冊組|

附件為高三結算至5/12(一)止缺課達學期三分之一節數之名單,請參閱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25-1條:學生曠課及事假之缺課節數合計達該科目全學期總修習節數三分之一者,該科目學期學業成績以零分計算

同學缺課節數過多尚未銷假者,請依生輔組規定銷假,以免影響成績與學分取得。

畢業典禮前一日(6/3)將進行第二次結算,於5/14補考通過者,若達三分之一節數,補考成績無效,亦以零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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