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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審件】7/1~7/2臺北市高級中等學校114學年度聯合轉學考現場審件

{{ $t('FEZ002') }} 註冊組|

以下為重點摘錄,請考生與家長務必詳閱附件說明。

 

時間:114 年 7 月 1 日(星期二) 09:00 至 12:00&13:00 至 16:00,及 114 年 7 月 2 日 (星期三) 09:00 至 12:00 前

地點:和平高中-莒光樓1樓多功能教室

 

現場審件注意事項:
(一) 須親自或委託辦理:如非考生本人,受委託人須持「委託書」(簡章第P.18 附件 7) 及「受委託人之身分證件」。
 

(二) 審驗文件(驗畢發還)
1. 上網登錄後列印之報名表(未成年考生須有家長簽名)。
2. 考生之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
3. 於系統上傳之三項(擇一)證明文件之正本:前一學年成績單/學生證(須有上下學期註冊章)/本學期在學證明
4. 非在校生須持原就讀學校所發之休學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成績證明書(三擇一)。
 

(三)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失業勞工子女,須繳驗相關證明文件及戶口名簿正本。
 

(四) 有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特殊考場服務需求者,請填妥申請表(簡章第P.13 附件 2)並於現場審件時繳交,以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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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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