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中華民國第30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
說明: 一、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依據115年1月30日北市社障字第 1153030155號函辦理。 二、有關本案選拔推薦相關資訊,摘要說明如下: (一)候選資格:中華民國境內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國民。有 優良事蹟或特殊貢獻,足為身心障礙國民楷模者,經推 得為候選人。 (二)有意者報名旨揭選拔,請依附件檢附以下資料: 1、推薦檢核表各1份。 2、候選人生活照2張(4*6格式,請於相片背面具名) 3、候選人身分證之正、反面及身心障礙證明影本各1 份。 4、以往得獎或傑出成就等相關資料影本1份。 5、切結書1份及候選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三)當選人經評定後,主辦單位將以正式公文函知當選人本 人及其推薦單位,並擇期舉行表揚典禮,獎勵內容為獎 金新臺幣1萬元整、金鷹獎座1座、金鷹獎章1枚。 三、請於115年2月26日(星期四)前函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彙 整,俾利函送衛生福利部審查。 四、檢附本案金鷹獎相關申請資料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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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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