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註冊組|
【國七新生入學】額滿國中家長優先資格登記
本校經教育局核定今年度為額滿國中,感謝各位家長的支持!
臺北市115學年度額滿國民中學暨改分發學校名單詳見附件,依教育局分配,本校改分發學校為:大安、懷生、信義、中崙。
115學年度新生入學相關規定與公告(如分發入學問題Q&A、工作進度表、改分發學校等),詳見教育局網頁「公私立國中新生入學事宜」(點選左方藍字連結),所有作業原則與時程皆依教育局規定。
(更新)近期時程進度:
本校:4/20(一)~4/28(二)線上資格審查
1.符合優先資格者:本校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結果,請留意信件有無進入垃圾郵件匣,家長免赴校審查。
2.不符優先資格者:本校會以電子郵件通知原因,同步寄回紙本給國小(預計4/29前)請其轉交;家長若有補正資料(確實符合優先資格、由半戶/沒戶更正為全戶/辦戶),請於5/4-5/8赴本校參與實體資格審查。若無補正,則不需前來。
家長&本校:5/4(一)至5/8(五)實體資格審查
5/4至5/8每日9:30-11:30與13:30-15:30,請擇日赴本校審查(地點:5/4-5/7 2樓-懷德樓視聽教室二、5/8 1樓-教務處註冊組)。
請具【優先分發資格】或【更正設籍情形】的家長,檢附相關文件正本(驗證完歸還)與影本(來校前請先自行列印,本校無提供複印機),至本校繳交複審資料。
※必備:115年度3至5月任一月份「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甲式)或「電子戶籍謄本」(皆需含詳細記事),以及115年度任一月份之水費或電費收據。
另請依下列情形準備其他資料:
1.具優先分發資格者:
(1)臺北市:符合「臺北市原住民婦女扶助自治條例」第3條規定、本年度低收入戶第0、1或2類之子女,需持公文或證明書。
(2)臺北市+外縣市:全戶設籍且持有二等親內「建物權狀」或連續租屋6年以上之「經公證之租賃證明」。
※全戶定義: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若為單親:學生+具監護權的一方共同設籍;若雙親之一為新住民:居留證地址需在同址);若父母因持有兩個權狀分開設籍,視為全戶。
2.更正設籍情形者:
(1)補正設籍狀態(補正為全戶、半戶)。
(2)更正(提前)學生設籍日期:請附學生本人遷徙紀錄證明。
*家長若無法親自前來,請參閱附件之複審委託書。
本校:5/25(一)公告新生名單
複審收件後,本校會再將各順位依設籍日期重新排序,請家長靜候校網公告與簡訊、信件通知錄取報到或改分發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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