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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校園公告

【升學資訊】有關115學年度全國一區五專優先免試入學錄取報到注意事項

{{ $t('FEZ002') }} 教務處|

請有參加旨揭入學管道的同學注意
一、請自行登入系統查詢錄取結果(https://ent07.jctv.ntut.edu.tw/U5FenFaReporthttps://ent07.jctv.ntut.edu.tw/U5FenFaReport)

二、請自行依簡章及各招生學校於網站公布的報到資訊於時限前向招生學校完成報到。

三、經五專優先免試入學錄取之本校學生,本校已有寄發電子通知,請自行收信。

四、報到資訊請參簡章如附件檔案之第20頁-139頁 各校錄取報到規定。

五、有關放棄資格

(一)、錄取生已於本學年度各招生管道錄取且報到,並未依該招生簡章規定放棄期限內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再報到本招生管道,違者取消其五專優先免試入學錄取資格。
(二)、凡獲分發之錄取生,須於115 年6 月15 日(星期一)12:00 前,依所錄取招生學校規定之報到方式於期限內進行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者,取消錄取資格,錄取生不得異議。錄取生請務必詳閱所錄取招生學校「錄取生報到相關資訊」之規定(簡章第20 至59 頁),或向所錄取學校查詢。
(三)、 錄取生完成報到後,如欲放棄錄取資格者,應填寫「115 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錄取報到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簡章第159 頁),於115 年6 月15日(星期一)12:00 前傳真並同時以電話確認後(聯絡電話參考本簡章第20 至59 頁)再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至錄取學校辦理。
(四)、 錄取生已完成報到且未於簡章規定放棄期限內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再參加本學年度其後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各項入學招生(含續招),違者取消其五專優先免試入學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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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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