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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教官室公告彙整

全民國防教育南沙研習營

{{ $t('FEZ002') }} 教官室|

一、活動參加對象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 育課程之國中、小學教師或積極推動全民國防教育人員。

二、本市獲薦派名額共計2名(正取1名、備取1名),請意願參加人員於115年3月18日(星期三)填具參訓報名表、名冊 及切結書經學校同意用印後免備文送本局遴選(電子檔另 寄承辦人電子信箱:bf4533@gov.taipei),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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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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